看你以甚麼立場來看待他。
1.送到鴿店去換飼料,少一隻浪費飼料的鴿子,多一份飼料可以餵養其他的鴿子。
2.送人:可分為兩種:
(1)送人繼續育養,大多人都是很有愛心的,(我就是其中一個,我不比賽鴿,我愛鴿子,更熱愛生命。)畢竟大家如果都可以這樣,哪豈不是又更多加了一個新朋友,但你必須跟他說明:別用此鴿來做育比賽,那會害了他本人。
(2)送人去宰殺,利用別人的手來宰了他,減少自己的罪孽。(我不殺伯仁,伯仁因我而死)
3.抓到遠處丟放任他自生自滅:(1)造成髒亂。(2)破壞生態。(3)又多了一隻流浪的動物了。還是罪孽深重。
4.自己親手殺了他,(天阿,我怎麼會說出這句話),我是不贊成這樣的,畢竟每一個生命都有他的可用之處,所以,此點不可取。阿彌陀佛。
綜觀以上幾點,第1或第2點可以考慮看看。
PS:不然送我好了。看你意下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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