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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 01-09-2006, 11:3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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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08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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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作者: 小寶
1. 聯盟的立場一向中立,我們甚至要求內部人員也務必保持立場中立。因此,便有所謂的各項規則出現。

2. 您之前所說的對商家有不合理之處,應在您簽訂合約書之前便要提出,何需商品上洹t了拍賣鴿本身各項資訊及其家族。

4. 網路上,您不見我我不見您,假定您刊登出您所認為的紫羅蘭眼的圖片,是不是一般人所認為的紫羅蘭...
你還是沒看懂我的意思,合約有提到商家可以被買家嘲諷,是合理的部份.
提供商品的資料範圍太廣,你的說法不表贊同,除非你訂項目,商家在此範圍內註解,否則,要標鴿的沒意見,不喜歡的糊搞一下就走人, 商家不累駛嗎 ?
像你提出我對鴿眼部份沒回應,不就誤解了嗎/?那商家只好自認倒楣是不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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