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-03-2006, 09:36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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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兩年前比賽時,外訓中網.我有把鴿子贖回.後來這些網仔腳被抓到,(好像是彰化員林的警隊抓到),員林警察根據網仔腳的電話找到我的電話,員林警察跟我說,要到豐原俱樂部來作筆錄,我去豐原俱樂部看到一些鴿友也來了,好裡加再,倒楣不止我一個人, 就有一個老前輩跟我說沒有用的,他們網仔腳會找未成年的來頂罪的,我一臉茫然,老前輩看我的樣子就知道我是第一次,老前輩告訴我等下警察問你的時候,你就跟警察說你付贖金多少就好,其他都不要說.不然網仔腳沒有抓去關,你先被判賭博罪. 一年以後苗栗的地方法院來一份判決公文,那一份公文我看完就把它丟掉了,我大約記得好像有三個人被判決,一人18歲,兩人17歲.果然被老前輩說中.又是白忙一場,現在我鴿子中網打電話來勒索的人,講話的語氣好像也是同一個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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