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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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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ㄝ.....我超不喜歡看到一些莫名奇妙ㄉ新帳號..上聯盟ㄉ人很多..會發言ㄉ就是那幾個.....也許說這樣ㄉ話會得罪不少人...但是我還是說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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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o漫步在雲端oO |
#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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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若真有舉錯例.說錯話.或指錯人的行為發生時.適時的道歉我想是應該的..反之被污者也該有容人的肚量..握握手吧!..多個知交朋友不是很好ㄇ? |
#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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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一下
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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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賽鴿是幸福的壓力賽鴿是痛苦的 |
#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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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錯能改、善莫大焉,誰能無錯呢?錯了,就登個文道歉,相信大家都會原諒的。
在論壇上被誣蔑,其實還算是幸運的,因為會有很多的正義之士,出來仗義執言的,然而在論壇底下被誣蔑,那可就百口莫辯了。 就舉我個人的例子來講: 1、有人誣蔑我吃了聯盟大老阿勳的錢,所幸教官出面打了電話解釋。 2、也有人說我指導賽鴿,贏了要求抽三成,真是欲哭無淚。 3、也有人到處說,我貼在小鴿子的家網站,2004年夏季,我那1~3關,連續三關冠軍,綜合五位(殘21羽)是假的,會長給我的三冠王獎牌也是假的,而且這位聯盟中的大人物,還信誓旦旦說,他已去查證過了確實無誤,天知道,他真的去查詳實了嗎? 還有很多我聽到的莫須有毀謗,真不想提出,至於我本人沒聽到的,那又不知有多少,好笑的是,這個世上有很多不可信的,偏偏有很多人會信,而可信的,偏偏又有很多人不信,這也就是我把之前的文章刪掉,很少出來留言的緣故。 聯盟中有和我見過面,或者通過電話的是不少,但有一種人更多,是從沒和我接觸過,卻標榜很了解我的,所謂謠言止於智者,計程車大大已有這麼多人出來相挺,證明了你的坦蕩蕩,你就不要再生氣了,笑一個海闊天空。 也給喜歡聽故事的朋友一個建議,當聽到一種說法時,別忘了,問一句:『是你親眼所見?還是你親耳所聽?還是轉述的?』,大家當好人,不要當笨人。 此篇文章於 12-23-2006 12:49 PM 被 東亞 編輯。 |
#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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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亞兄 好久不見 近來可好阿 我也是常來報到 跟你一樣當潛水部隊 我也支持計程車大大 無罪開釋 當庭釋放 外加名譽回復證書一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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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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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是不是連做個公親都要變事主?? 原不希望兩方在版面上吵來爭去的.只要失言的一方道個歉.相對的一方再有個容人 之量.豈不是皆大歡喜.豈知.....惹火燒身 想請教..小弟上篇覆文是否有提到你有錯?你不應該?或者是對方無需道歉的意思或 字眼ㄇ?你何需這樣語氣質問我? 試問!你開這版的意義為何?無非是想讓一些新進或舊識替你主持正義.講公道話. 誠然出來調解的第三者只要沒有很明白的表示袒護你或支持你.就必須被你吐.被你飆. 甚至被你打比作喻是不是..果是這樣!那你開這版又有何意義? 你只一昧的要別人對 你說清楚講明白.你是否曾想過也必須對別人說清楚講明白?公親都要變事主!那你開 這版又何需找正義?可考慮關版了吧! 正義???屁啦!............ |
#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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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義??.屁拉,有人這樣調停的嗎
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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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賽鴿是幸福的壓力賽鴿是痛苦的 |
#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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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方都還沒道歉 就要受害者跟他握握手喔
等對方願意誠心的道歉再來說這些話還不遲啦 話說太早 難怪會讓當事者不愉快 至於這句話 << 被污者也該有容人的肚量>> 這得等對方道完歉才知道吧 光看字面上的意思 好像已經認定被汙者沒肚量似的 嘿嘿 我只是路過的 別理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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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 菊 東 籬 下 ------ ------ 悠 然 見 南 山 采悠坊----- --我是台湾人在大陆江苏的苏州常熟市-- |
#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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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況且小弟也從沒有責怪你的意思.只不過版開了也得到正面的迴響與肯定.這不就好了ㄇ! 爭也爭不出個什麼.何必ㄋ? 我並不是不了解被屈的心情.但誠如你所說的聯盟裡是有 人情味的.有那麼多的同好相信你肯定你這就是事實不是ㄇ? 氣該消了啦!是非自有公論無需與他人一般見識...留一些氣力與其他同好抬抬槓不是更好! 辭不達意別見怪!有空多多親近!親近! |
#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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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閣下認為是相勸雙方大事化小極儘祥和好ㄋ!還是儘量搞得一團亂.最好像似滾雪 球一般越滾越大好ㄋ??恕我請教閣下??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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