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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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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仔大大有需要那麼氣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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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樂賽鴿是幸福的壓力賽鴿是痛苦的 |
#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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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問題......
引用:
但是.....資料黑仔還是存著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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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仔家族 一分耕耘、一分收穫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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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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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看了文章的感言是
*感覺像立法院* 好像說話都不用負責任也 請各位大ㄟ不要忘了 您留的言每天不知有多少人看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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變化無窮 學無止境 此篇文章於 12-27-2006 10:21 PM 被 clert22201 編輯。 |
#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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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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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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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唷~~~~~
引用:
國家也有保障人民基本權不受第三人侵害 - - - 第三百十條 (誹謗罪) 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五百元以下罰金。 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千元以下罰金。 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 第三百十一條 (免責條件) 以善意發表言論,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罰: 一、因自衛、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。 二、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。 三、對於可受公評之事,而為適當之評論者。 四、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,而為適當之載述者。 民法一百八十四條 因故意或過失 , 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 , 負損害賠償責任 。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,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。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, 致生損害於他人 , 負賠償責任 。 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 , 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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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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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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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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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想要,不知道有沒有送人啦!如果要自取,可以約個時間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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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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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不知你自己有沒有想過,為何你一出招即引來一陣撻伐,甚至是炮轟外加噓聲連連,是大家都吃飽撐著,還是自己本身有問題呢? 以下是個人感覺: 總有人喜愛幻想自己是諸葛孔明,能舌戰群儒,或自認為自己媲美關羽,能夠一夫當關、萬夫莫敵,甚至能夠過五關斬六將,殊不知聯盟內高手如雲,賢能異士眾多,有所謂猛虎難敵猴群,強龍不壓地頭蛇,但偏偏就是有人鐵齒,永遠都認為自己沒錯,永遠都是別人對不起自己,試問?真的都是這樣嗎?我不知道? 我在聯盟也曾與人口角或爭執,但不一定每次都是我對,錯了我還是會誠心的公開道歉,並虛心的接受指正(有無誠心聯盟鴿友大多能感受出來),我發覺聯盟的鴿友氣度都不錯,對於犯錯後願意承擔的人,往往都願意再度伸出友誼之手,甚至不計前嫌的變成好朋友。 此篇主題快要破百,第一次針對你發言,以上純粹是我的感覺,並沒說一定是你錯,但若你認為這也是對你的人身做攻擊,那我這個人也很願意接受挑戰,記得存檔後,不用保留法律追訴權,直接告我就行了! |
#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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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不知要說什麼才好、、、、、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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