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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 12-04-2004, 09:27 PM
bakla bakla 目前離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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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kla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笑嘻嘻 賭博為目的的賽鴿均於法所不容

根據新法規定,未來中央政府機關將成立動物保護委員會,負責動物
保護政策之研擬及本法之執行。動物之飼主應以年滿十五歲為限,未
滿十五歲者,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。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
物,應避免遭受不必要之騷擾、虐待及傷害,並不得任意棄養。
此外,所有以直接、間接賭博、娛樂、營業、宣傳或其他不當目的,
進行動物之間或人與動物之搏鬥,或以賭博為目的,利用動物進行競
技行為,均於法所不容,違反者將處以五到二十萬元之罰鍰。換言之
,未來包括鬥雞、鬥狗等活動或是以賭博為目的的賽鴿、賽馬都屬違
法。至於夜市中常見的殺蛇,甚至選舉期間候選人之間的「斬雞頭」
立誓等行為也可能觸法。此法規定,除主管機關公告之情況外,不得
於公共場所宰殺動物,否則將處以一至五萬元的罰鍰,而宰殺動物也
必須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。新法規定,未來中央機
關得指定公告辦理登記之寵物。據農委會官員表示,登記公告之寵物
將以貓狗為主,未來寵物之出生、取得、轉讓、遺失及死亡,飼主都
應向主管機關登記身分識別,並得植入晶片。此外,寵物出入公共場
所,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,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,應由成
年人伴同,違反者將處以二萬元以上,二十萬元以下罰鍰;而公共場
合無人伴同之寵物,任何人均可捕捉,但逾七日無人認領或無身分標
識之寵物,即可依規定撲殺。
新法亦規定,任何人不可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,飼
主也應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、身體、財產或安寧,罰
則都將處以罰鍰。
__________________
[hi] 我是新手 不想買鴿子[No]
因為到處都是葉兄 到處都有他的分身 ...............[help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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