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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分享】車禍,就醫時可由勞保局付門診、藥品等各項醫藥費
【陳鳳蘭╱台北報導】
勞工上下班途中車禍,就醫時可由勞保局幫勞工付門診、藥品等數百元到數萬元的各項醫藥費,但很多勞工不知道這項資源。每年甚至有上百件透過勞保黃牛申請殘廢給付,事後不願付給黃牛三到五成佣金、轉向勞保局求助的案例。為杜絕黃牛,勞保局近日編印一百五十萬本權益手冊,民眾可向勞保局索取。 住院可請領薪資五成 勞保局表示,國內每三人平均有一人有勞保,但很多勞工不知因工作受傷可讓勞保局付醫藥費;而勞工住院若超過三天,第四天開始也可向勞保局申請傷病給付,給付額是投保薪資的五成,職災住院則加碼給到七成。例如,勞工以最高金額四萬三千九百元投保,住院三十三天時,有三十天可請領投保薪資五成的給付,約為兩萬兩千元。 勞保局給付處經理李松林說,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,途中若沒有涉及私人行為或重大交通違規,可視為職業傷害,免付醫藥費。飛機修護員古慧芳說,投勞保六年多,完全不知道勞保有職災醫療給付。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說,應加強專人解說服務。 最常忽略的勞保權益資訊 ◎權益:因工作受傷或患職業病,可申請職災醫療給付,包括上、下班途中車禍可適用 ◎勞工可省費用:門診部分負擔50~210元;藥價負擔20~200元;住院膳食費的一半及病房部分負擔費用 ◎方法: ˙向僱主索取職災醫療單就醫 ˙未申請醫療單先就醫,7天內可退費 ˙僱主不給醫療單,可向勞保局求助 ◎諮詢 (02)2396-1266 資料來源:勞工保險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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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力來自於成功經驗的累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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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,其間是以上班地至回家點路程為依時間判定,
還有其上下班時間為何去研判,超過其上限時間外不得申報,不知說得准不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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