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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帖】身分證遺失 → 法令修改了
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。
身分證遺失時→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,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分證失時,請千萬記得 (1)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→錯誤示範 (2)開立遺失三聯單 →錯誤示範 (3)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→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分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,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: 1.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二吋的 2.規費200元 3.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)也可以] 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領/補/換發手續 大約5-10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(<http://www.ris.gov.tw/) ,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分證領/補/換發日」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...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"身分證領/補/換發申請書" 來證明舊有(原)身分證已遺失作廢,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,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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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系"可愛的阿明" 此篇文章於 04-13-2006 09:01 PM 被 yuasa 編輯。 |
#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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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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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帖 |
#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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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一下感到不錯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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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了謝謝您的分享,
真的身份證讓人冒用會後患 無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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