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賽鴿聯盟論壇


台灣賽鴿聯盟論壇 » 聯 盟 站 務 » 貼 圖 灌 水 區 » 【轉帖】知與不知之間「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嗎?」
回覆
 
主題工具
  #1  
舊 09-16-2006, 08:04 PM
kpin566 kpin566 目前離線
*高屏小蔡*
 
註冊日期: Aug 2005
文章: 1,009
kpin566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 【轉帖】知與不知之間「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嗎?」

即使你很會理財、日進斗金,但如不懂拋棄繼承法律,仍極可能繼承債務,一夕之間將辛苦攢來的錢、累積的財富化為烏有,甚至欠下一屁股債。在法律修法尚未齊備時,這第一堂如何拋棄繼承的課程,千萬得搞清楚!

以為會理財、日進斗金了不起,理財的第一堂課應該是教大家認識拋棄繼承!」在出版業工作多年且升任主管的張家祥語重心長地說,他很辛勤地工作、存錢、省吃儉用,也不玩股票,替小孩買保險、認真地繳房貸,努力撐起一個家,但最後卻莫名背了一身的債。

去年宜蘭縣某農會通知張家祥,說他父親生前替人作保,積欠近千萬元債務。他收到通知函後,四處求援,律師向他說,已經超過二個月法定拋棄期限,所以「無解」!這句話讓張家祥一夕之間從雲端跌落谷底,人生變黑白的,如今他每個月薪水的三分之一要拿來還債。

像張家祥天上掉下來的橫債案例,也同樣發生在卡奴身上。去年底,卡奴事件如火如荼席捲整個台灣,卡奴燒炭自殺時有所聞,但不少卡債並沒有因此跟著卡奴埋入土中,反而又波及到他的子女或者父母等繼承人身上,衍生不少社會事件。曾有略懂民法的卡奴在自殺遺書中寫道,「記得幫我的子女辦理拋棄繼承,我不想再連累下一代。」

今年六月,屏東縣鹽埔鄉蔡姓四歲男童,外曾祖父三年前病故,代書辦理拋棄繼承時,內外子孫輩二十四人,惟獨漏報了他,使得他要獨自承擔七百多萬元的債務。等到家人發現代他聲請拋棄繼承,已超過法定期限,遭法院駁回,提抗告仍被駁回。日前雲林地區也發生三名姊弟因為不懂法律,無緣無故替過世母親扛下三百萬元營業欠稅,微少的薪資都要被迫繳庫,負債在惡性循環中輪迴。

■修法尚未完備 理財靠自己

雖然目前民法正朝清算被繼承人債務大於資產時,繼承人無須辦理拋棄繼承,就自動拋棄繼承的方向修改,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,換言之,張家祥、蔡姓男童,以及雲林三姊弟一輩子仍須背負龐大債務。

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業鑫就曾遇到一宗無可奈何的案例。前年十一月陳業鑫審案,有一個人多年前向旗山鎮農會辦理貸款,找了連帶保證人張三(化名),結果事後債務人還不出錢,保人張三接著去世,臨終前未向子女提及幫人作保一事。三個月後,旗山鎮農會一狀告上法院,張三子女必須承擔近百萬元的債務。

張三大女兒代表其他兄弟姊妹來開庭,陳業鑫翻著民法繼承編一一四八條、一一五三條給她看,陳無奈地說:「按法律我實在愛莫能助,如果你們懂法律,去辦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,就沒事了!」大女兒看了他一眼,氣呼呼地說:「法律我不懂,我只看得懂國字,但是法律都是你們在解釋,縱然如此,法官,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嗎?」

她還質問法官:「錢不是我借的,也不是我花的,我爸幫人作保,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,爸爸死了已夠傷心了,到底還有沒有天理?」原本一件簡單的訴訟,陳業鑫只需不到十分鐘就可寫完的判決,卻遲遲無法動筆,他千方百計要旗山鎮農會提供印鑑證明,甚至還送調查局鑑定印章真偽,只希望幫她解套。

「難道不懂法律就該死嗎?」這句話深深烙印在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業鑫的心坎裡,當事人擲地有聲的大哉問時時縈繞陳業鑫的心中,連他也開始質疑,法律應該是這樣設計的嗎?虔誠基督徒的陳業鑫每次遇到難以抉擇的事,就會靜下心來禱告,這次禱告時突然腦海浮現一個念頭,他決定裁定停止審理,逕向大法官聲請違憲解釋。

■得繼承 二個月內聲請放棄

然而,釋憲是否能夠讓張三子女解脫,仍在未定之天,但擺在面前的,就是即使再會理財,存再多的錢,假使父母生前對外作保或者欠稅,在死亡前未告知家人拋棄繼承,原本規畫好的理財目標就可能前功盡棄,甚至必須從「理債」開始,房子、存款都會因為債權人訴請強制執行而化為烏有。

陳業鑫表示,要避免可能飛來的「橫債」,最好隨時謹記民法第一一三八條、第一一七四條,其中第一一三八條是法定繼承人及順序,凡是和被繼承人的關係為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(如兒子和孫子)、兄弟姊妹、父母、祖父母等,都可能會在某一天突然承受龐大債務。

至於第一一七四條是拋棄繼承的方式,當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資產不足以清償負債時,最好辦理拋棄繼承,最重要的是,拋棄繼承必須在知道「得繼承時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」,萬一逾時,就算大羅神仙下凡也救不了。

因此陳業鑫建議,最好在家裡準備一本六法全書,當家中有人不幸死亡,就可以翻開民法找到相關的條文,以避免多年來辛勤累積的資產瞬間歸零,否則再怎麼會理財,到後來都是白忙了一場。

■拋棄繼承手續簡便 不用找代書,民眾可以自己來

拋棄繼承手續一點都不難,無須透過代書處理,民眾逕自向各級法院聲請,不懂處可以詢問相關人員,也有例稿可以參考。不然,就到司法院網站(網址http://www.judicial.gov.tw/)首頁,右欄有書狀範例,點選後再進入「少年及家事」,第33項有一個「繼承拋棄通知書」的例稿。

只要依照各欄位仔細填寫,並附上死者除戶戶籍謄本和全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,及繼承人寫好拋棄繼承聲明書,請所有繼承人在上面簽名或蓋章表示收到通知,附上印鑑證明更好,或用存證信函通知,將存證信函影本和雙掛號回執聯一起附在聲請狀上,提交給法院收狀處。
如果拋棄繼承人依法完成所有法定程序,法院會給繼承人一個「拋棄繼承准予備查」,有了這封函文,繼承人就不用繼承死者的債務,也不用怕自己的既有財產會被強制執行。(本文轉載自《今周刊》508期更多精采文章請見《今周刊》)
__________________
實力來自於成功經驗的累積

此篇文章於 09-16-2006 08:06 PM 被 kpin566 編輯。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2  
舊 09-16-2006, 09:27 PM
0312 0312 目前離線
沒有好鴿子的0312
 
註冊日期: Jun 2005
文章: 632
0312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臺灣的法律是保障有錢人及懂得法律的壞人....
切記>切記>
    p.s__先進國家好像不是這樣.應會告知當事人的權利.等當事人決定. 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3  
舊 09-16-2006, 09:37 PM
6777777 6777777 目前離線
初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Sep 2005
文章: 62
6777777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監獄裡邊只關兩種人 一種是鐵齒ㄝ 另外一種是沒錢ㄝ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4  
舊 09-16-2006, 10:13 PM
kpin566 kpin566 目前離線
*高屏小蔡*
 
註冊日期: Aug 2005
文章: 1,009
kpin566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引用:
作者: 0312
臺灣的法律是保障有錢人及懂得法律的壞人....
切記>切記>
    p.s__先進國家好像不是這樣.應會告知當事人的權利.等當事人決定. 
懂一些法律基礎,有助於有效溝通,可以保護自己,保護親朋好友,也可賺一些有錢人的口袋錢,有錢人並不喜歡死板沒生命的律法文字.
__________________
實力來自於成功經驗的累積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5  
舊 09-16-2006, 10:17 PM
pigeon0306 pigeon0306 目前離線
高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Jun 2005
文章: 302
pigeon0306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我想絕大部份的人都應該看的中文,台灣的法律應該是保護有看法律及看的懂法律的人,而看的懂法律的人,是不分有錢及沒有錢,只是大部份的人都不看法律去保護自身利益而已,像開版大就提供了與大家切身有關法律問題給大家參考,繼承權是很重要的法律觀念,謝謝開版大大熱心提供訊息給大家知悉。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6  
舊 09-16-2006, 11:48 PM
0312 0312 目前離線
沒有好鴿子的0312
 
註冊日期: Jun 2005
文章: 632
0312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   法律之前(知$).人人平等...
防範未來.題前(題$)來說...
公開招標.不忘(要包).......
 人員錄用.簽到($到)再說..
  升官加祿.升大(包大).......
千古名言. 一生享用............

 
   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7  
舊 09-17-2006, 07:58 AM
kpin566 kpin566 目前離線
*高屏小蔡*
 
註冊日期: Aug 2005
文章: 1,009
kpin566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[QUOTE=0312]   法律之前(知$).人人平等...
防範未來.題前(題$)來說...
公開招標.不忘(要包).......
 人員錄用.簽到($到)再說..
  升官孕]大).......
千古名言. 一生享用............

 



有創意,但是適用度必須考慮,最近紅軍正在圍城抗議,...貪腐
人心不古,有時我們思考方向,隨民意政府修改而轉彎,畢竟,法律是給大眾,有知的權利.
__________________
實力來自於成功經驗的累積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8  
舊 09-17-2006, 03:11 PM
KANE KANE 目前離線
鎮壇天王
 
註冊日期: Jun 2005
文章: 5,831
KANE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有錢就可交保 連詐騙集團 用騙來的錢交保都可以 眼中只有錢 根本不會辦案 一點公平正義都沒有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9  
舊 09-17-2006, 05:55 PM
穿山甲 的頭像
穿山甲 穿山甲 目前離線
鎮壇天王
 
註冊日期: Apr 2002
文章: 3,156
穿山甲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笑嘻嘻

台灣的政府只會欺侮沒錢人和不懂法律的人
可悲啊!什麼政府,我現在是穿紅色衣服的。
__________________
南北風部落格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  #10  
舊 09-17-2006, 09:55 PM
jeffliu jeffliu 目前離線
中級會員
 
註冊日期: Jun 2003
文章: 220
jeffliu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

定法不嚴只追求自身(特定團體)利益的立委諸公們,不管你穿甚麼顏色衣服都是一樣,利益關係到時各自飛 誰管你是誰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回覆


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: 1 (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)
 

發文規則
不可以發表新主題
不可以發表回覆
不可以上傳附件
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

啟用 BB 代碼
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
論壇啟用 [IMG] 代碼
論壇禁用 HTML 代碼

論壇跳轉


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。現在的時間是 05:08 PM
Powered by vBulletin® 版本 3.8.2
版權所有 ©2000 - 2024,Jelsoft Enterprises Ltd.
台灣賽鴿聯盟論壇


Nav Item B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