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主題工具 |
#1
|
||||
|
||||
【轉帖】新聞~~擄鴿上百隻 重判7年半
擄鴿上百隻 重判7年半
更新日期:2008/11/29 04:35 洪璧珍/彰化報導 有多次擄鴿前科的男子劉進春,曾因此被判刑,不料他竟逃回故鄉雲林縣林內山區從事老本行,不僅找人合作,還訓練徒弟,儼然把擄鴿當成企業經營。這回數罪併發,法官不輕饒,將他重判七年六月徒刑,合夥人黃世銘五年徒刑,五名徒子徒孫也被判刑。 五十七歲的劉進春,在近卅年前即有詐欺、恐嚇等多項前科,九十年起,他分別在宜蘭、台北等地山區從事擄鴿勒贖勾當,分被判刑八月與一年徒刑,但他卻一逃再逃而遭通緝。 劉男逃回故鄉雲林縣後,不思洗心革面,竟夥同友人黃世銘,從九十六年三月起,在林內山區又幹起擄鴿的老勾當;半年後,失業多時的林清潭慕名前來拜師學藝,還帶了幾名小弟投靠,從架網、捕鴿、恐嚇、提款,儼然企業集團。 劉男等人業務愈做愈大,食髓知味,胃口也愈養愈大,一隻一千元的同業行情,有時被他們炒到二千五百元,搞得鴿主火大,報警查獲。經過檢警清查,共有三、四百隻鴿子落入劉男等人之手,其中有八十二名鴿主付出每隻八百元至二千元等贖金。 法官審結,一罪一罰,每罪判重四至八月不等徒刑,劉、黃兩名主嫌總計刑期每人都有數十年,各應執行七年六月與五年徒刑。 |
#2
|
|||
|
|||
嗯 這樣算是判很重了 應該會有嚇阻網仔的作用
|
#3
|
||||
|
||||
贊啦 本來就要這樣判.....
|
#4
|
||||
|
||||
各人造業各人擔,要想賺黑心錢就要承擔下場!
__________________
南北風部落格 |
#5
|
||||
|
||||
判的好...有殺雞儆猴的效果...
__________________
─╬°築夢踏實.樂觀人生°╬─ ─╬°要做.就要做最好的°╬─ |
#6
|
|||
|
|||
太輕了
關那幾年 因該一罪一判 100多隻要關100多年 看還有誰趕網鴿 還有物價多調降了 鴿子飼料為什麼不降呢 死奸商 |
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: 1 (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) |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