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賽鴿聯盟論壇


台灣賽鴿聯盟論壇 » 聯 盟 站 務 » 貼 圖 灌 水 區 » 【分享】[ 交 通 ] 車禍處理六大步驟
回覆
 
主題工具
  #1  
舊 09-10-2006, 12:15 AM
kpin566 kpin566 目前離線
*高屏小蔡*
 
註冊日期: Aug 2005
文章: 1,009
kpin566 正在向一條出名的路上前進,路途艱辛,看他的了!
預設 【分享】[ 交 通 ] 車禍處理六大步驟


[ 交 通 ] 車禍處理六大步驟


 車禍發生時,駕駛人不顧已經為之打結的交通,在車到中央等警察或保險公司前來,或者火冒三丈地跟對方為了賠償問題吵得不可開交,這種每天上演的衝突場面,今後將大量減少。

 





七月新修正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特別規定,無人傷亡的交通事故,若車輛仍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出來,並把車子移往路邊,致妨礙交通,只要交通警察一到現場,立刻先開罰,警政署特別通令全國各警察局,近日內將加強取締這類違規。   發生輕微車禍該如何處理?台中市警局交通隊正確示範處理過程,並請駕駛人記住「放」、「打」、「拍」、「畫」、「移」、「等」6個處理步驟口訣。

  警方強調,通常僅在車損輕微車禍可移車,若有人傷亡,牽涉刑事責任,應等警方到場處理。

 由於移開車輛時,須先拍照及在肇事雙方車輛劃線定位,所以駕駛人最好在車上準備防水蠟筆、相機或具拍照功能的手機備用,也可就地取材磚塊、石頭或角鐵等尖硬物劃線。

 第一個步驟是「放」,即車禍後,趕緊開閃光黃燈警示,並在事故地點後方至少30公尺(高速公路應在後方約100公尺)處放置三角形的車輛故障標誌。

  
接下來「打」即打110報案,並可通知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協助處理,若有人傷亡,應先撥119,當事人最好親自報案,此屬自首行為,日後若須負刑事責任,依法可減刑。如果手機沒插SIM卡或找不到網路,也可撥112緊急求救電話。


  打完電話後是「拍」,拍下車禍現場,照相時,不論是車子前後左右、碰撞部位、煞車痕、掉落在地上物品、現場全景或遠景等角度,都最好各自拍下留存。因為曾有民眾雖拍照存證,但員警從相片中卻發現大多不具參考價值。

  最重要的1個步驟是「劃」,要在車輛劃線定位,汽車有兩種劃線方法,一是在汽車4個角劃L型的「4角定位法」,另一種則是在4個輪胎劃T字型的「輪胎定位法」﹔機車則描繪兩個輪胎半圓及把手位置;行人描繪倒地位置(如圖)。

  劃線定位後即可「移」開車輛到路旁,並以「△」標示車頭方向,「等」候警察處理,警方也提醒,此時要確認對方駕駛人身分,避免冒充頂替,車輛或傷亡人員若被移動過,應主動告訴警方,維護自身權益,並仔細閱讀現場圖及筆錄再簽章,最後警方會開具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,以利後續處理。

資料來源:自由電子報
__________________
實力來自於成功經驗的累積
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
回覆


目前查看此主題的會員: 1 (0 位會員和 1 位遊客)
 

發文規則
不可以發表新主題
不可以發表回覆
不可以上傳附件
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

啟用 BB 代碼
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
論壇啟用 [IMG] 代碼
論壇禁用 HTML 代碼

論壇跳轉


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。現在的時間是 03:43 AM
Powered by vBulletin® 版本 3.8.2
版權所有 ©2000 - 2024,Jelsoft Enterprises Ltd.
台灣賽鴿聯盟論壇


Nav Item BG